【金融街發布】中國證監會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指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條,主要內容包括,突出業績比較基準的表征作用,業績比較基準應當體現基金合同約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資風格,一經選定則不得隨意變更等。
新華財經北京10月31日電 據證監會網站,為落實《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規范公募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的選取和使用,切實發揮業績比較基準表征風格、約束投資和衡量業績等功能作用,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起草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指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條,主要內容如下:一是突出業績比較基準的表征作用,業績比較基準應當體現基金合同約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資風格,一經選定則不得隨意變更。二是強化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作用,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全流程內控機制,提高內部決策層級,確保投資風格穩定性。三是發揮業績比較基準的評價作用,規范薪酬考核、基金銷售、基金評價等對業績比較基準的使用要求。四是健全多道防線,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約束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監督。
為指導行業機構更好落實《指引》,基金業協會同步起草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操作細則(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業績比較基準的選取展示、信息披露、風險控制、合規管理等具體操作規范,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對《指引》提出寶貴意見,中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關程序后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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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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