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發布】中國人民銀行 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加強金融服務農村改革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
《意見》強調,要健全金融服務農村改革體制機制,鼓勵各地探索建立農業設施和畜禽活體的確權頒證、抵押登記等管理制度,擴大抵押融資覆蓋面,推動盤活農村資源資產。
新華財經北京7月24日電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一號文件部署要求,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推動金融系統增強改革思維、用好改革辦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提升金融資源配置效能,推進鄉村全面振興,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金融服務農村改革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要加大鄉村振興重點領域的金融資源投入。一是增強糧食安全金融保障,加大對糧食主產區、產糧大縣信貸資源傾斜,深化高標準農田和農田水利建設金融服務,加強農業新質生產力發展金融供給。二是持續鞏固拓展金融幫扶成果,繼續落實差異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脫貧地區信貸投放力度不減。持續提升定點幫扶質效,優化聯農帶農金融支持模式,積極謀劃過渡期后的金融幫扶機制。三是深化鄉村富民產業金融服務,拓寬抵押擔保方式,創新鄉村“土特產”融資模式和專屬金融產品,推廣“一鏈一策”金融服務模式,豐富債券、理財等金融產品供給,支持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四是提升鄉村建設金融服務水平,通過投貸聯動、組建銀團、項目打捆打包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資方案,支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因地制宜提供債券融資、股權投資、基金信托、融資租賃等綜合性融資服務,支持縣域城鄉融合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五是強化金融賦能鄉村治理質效,增強“農文旅”深度融合金融服務供給,用好信貸市場服務平臺,賦能數字鄉村發展。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水平。
《意見》強調,要健全金融服務農村改革體制機制,鼓勵各地探索建立農業設施和畜禽活體的確權頒證、抵押登記等管理制度,擴大抵押融資覆蓋面,推動盤活農村資源資產。強化金融機構授信用信管理,優化完善金融供給機制。加強政策保障和組織推動,綜合運用貨幣、信貸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小微、綠色專項金融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鄉村振興債券,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強化風險補償、貸款貼息、激勵獎補等方式運用,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增信功能,支持各類農業經營主體融資。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加強與農業農村部等部門的協同配合,聚焦服務農村改革,用改革的方法提升金融支農效能,及時總結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加強統計監測與考核評估,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 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金融服務農村改革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決策部署,推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在金融系統落實落細,繼續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增強改革思維、用好改革辦法,深入實施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行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提升金融資源配置效能,在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實現建設農業強國目標中發揮更大力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增強糧食安全金融保障
(一)加大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金融投入。對接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加大對糧食主產區、產糧大縣信貸資源傾斜。擴大大豆和油料種植、購銷、加工等環節信貸投入。鼓勵地方開展糧油種植專項貸款貼息試點,強化“菜籃子”產品應急保供生產基地信貸支持,加大信貸與價格、補貼、保險等政策有機銜接。合理延長貸款期限,通過循環授信、無還本續貸等方式,支持生豬、肉牛、奶牛、肉羊、水產品等產業穩定發展。
(二)深化高標準農田和農田水利建設金融服務。積極對接農田建設、水利工程、田間配套建設項目,鼓勵金融機構根據項目還款來源,開發市場化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的融資模式,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運營周期靈活設置還款方式,延長貸款期限,提升中長期貸款占比。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投貸聯動等投融資創新。做好鹽堿地綜合利用、黑土地保護、退化耕地治理等項目的授信評估,合理滿足融資需求。
(三)加強農業新質生產力發展金融供給。加強種業振興金融服務,聚焦“南繁硅谷”等重大科研平臺和核心種源技術攻關等項目,加大長周期、低成本的研發貸款投入。積極推廣科研育種材料、植物新品種權、育種制種設施設備抵質押融資,提升種業企業融資便利度。針對農機裝備、智慧農業、遠洋漁業等領域科技創新企業,建立差異化的授信評估體系,適當提升信用貸款額度。用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等政策,加大老舊農機設備報廢更新信貸投入。擴大并購貸款規模,支持農業科技領軍企業市場化兼并重組。
(四)優化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金融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制定食物供給領域抵押物清單,鼓勵金融機構將農業設施、農產品存貨、畜禽活體和水產等納入抵質押物范圍,合理評估資產價值,確定抵質押率,依托標準化倉儲、智能化監管手段探索質押物監管有效路徑。構建支持多元食物開發的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融入山海林田資源綜合開發建設,積極滿足森林食品、深遠海養殖、藻類養殖及食物開發、生物農業等領域融資需求。加大對農業走出去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為跨國農業企業提供個性化金融服務。
二、持續鞏固拓展金融幫扶成果
(五)加大對脫貧地區和重點人群的金融支持。持續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欠發達地區、“萬企興萬村”行動企業的金融支持,繼續落實差異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脫貧地區信貸投放力度不減。持續加大對幫扶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強化產業全鏈條金融精準服務。扎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后續發展金融服務。優化聯農帶農金融支持模式,增強幫扶車間就業帶動能力。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質量監測和續貸展期管理,積極謀劃過渡期后的金融幫扶機制。
(六)持續提升定點幫扶質效??咐味c幫扶政治責任,加強定點幫扶隊伍建設和機制保障,科學謀劃幫扶舉措和幫扶項目。保持幫扶力度總體穩定,扎實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深入發揮金融優勢,強化幫扶資金、社會力量與金融資源的協同配合,推動幫扶地區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
三、深化鄉村富民產業金融服務
(七)做好鄉村“土特產”金融服務。緊扣特色農產品種養融資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差異化信貸政策,拓寬抵押擔保方式,創新鄉村“土特產”融資模式和專屬金融產品。支持農業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積極對接農產品加工產業園、鄉村工匠聚集區、農產品和農資現代流通網絡重點項目融資需求,完善農產品生產、加工、品牌銷售各環節金融服務,不斷提升農業綜合效益。優化農業國際貿易、農產品跨境電商等業態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等綜合金融服務。
(八)助推縣域產業高質量發展。探索實施縣域重點產業鏈“金融鏈長制”,推廣“一鏈一策”金融服務模式,根據產業鏈特點,提供有針對性的融資服務。聚焦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產業強鎮、產地市場等融資需求,探索開展批量化授信、提升服務效率。拓寬金融服務場景,支持休閑農業、庭院經濟、鄉村旅游、民宿經濟等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加大綠色信貸和轉型信貸投入,加快農業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九)支持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擴大首貸、信用貸款投放,支持小農戶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加大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融資培育力度,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發展。加力實施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加大對返鄉創業主體的金融支持。創新農業供應鏈金融業務模式,支持農業龍頭企業、“鏈主”企業引領帶動產業鏈上各類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增信、經營增收。豐富債券、理財等金融產品供給,提升農村居民和新市民財產性收入。
四、提升鄉村建設金融服務水平
(十)支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精準對接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融資項目庫,加大對新一輪農村公路提升、產地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農村供水保障、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等項目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統籌經營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通過投貸聯動、組建銀團、項目打捆打包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資解決方案。加大金融供給,支持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建設和農村托育發展。
(十一)增強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金融保障。主動對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圍繞農村廁所革命、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生活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等重點領域,創新開發專項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鼓勵采取“治理+產業導入”項目打捆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整體授信,拓寬項目融資渠道。探索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加大對“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的金融支持。推廣預期收益權、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抵質押融資,支持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助力鄉村生態環境改善。
(十二)拓展縣域城鄉融合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發揮融資融智優勢,在村莊規劃期提前介入,提供專業化顧問建議和融資解決方案。鼓勵根據新型城鎮化建設投資主體和項目特點,因地制宜提供債券融資、股權投資、基金信托、融資租賃等綜合性融資服務。積極滿足農村轉移人口等新市民群體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金融需求。
五、強化金融賦能鄉村治理質效
(十三)促進新時代文明鄉風培育。增強“農文旅”深度融合金融服務供給,探索將景區經營權、門票收益權等納入抵質押物清單范圍。挖掘和盤活農村地區歷史文化資源,加大鄉村戲臺、民俗體驗館、非遺傳習場所、村藝工坊等公共文化設施金融支持,推進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推動“整村授信”、“無感授信”與“積分制”治理模式有機結合,拓展鄉村美德信用積分在金融領域場景應用,盤活村民信用資產。
(十四)賦能數字鄉村發展。聚焦數字鄉村強農惠農富農專項行動和智慧農業行動,深化實施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范工程,推進涉農數據資源集成共享,用好信貸市場服務平臺、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等平臺,加快涉農金融產品、服務渠道、業務流程數智化轉型,提升農村數字普惠金融水平。深化與縣鄉(鎮)政府、村兩委及各類涉農主體合作,打造集智慧政務、便民生活服務和助農金融服務于一體的鄉村全場景綜合服務平臺,賦能鄉村治理。
(十五)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網點布局,常態化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推動提升農村居民金融素養。加強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打擊非法集資、反假幣宣傳,保護農村地區金融消費者權益。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涉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拓寬全國中小微企業資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應用場景。優化助農取款服務,強化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普及應用,引導移動支付向鄉村下沉。積極推進國債下鄉,持續提升農村地區儲蓄國債購買便利性。
六、健全金融服務農村改革體制機制
(十六)推動盤活農村資源資產。深入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和融資服務平臺建設應用。鼓勵各地探索建立農業設施和畜禽活體的確權頒證、價值評估、抵押登記、資產處置等管理制度,發揮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作用,推動擴大抵押融資覆蓋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金融服務,加大林權抵押貸款和林業經營主體中長期貸款投放。探索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模式,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集體經營性財產股權質押貸款。
(十七)優化完善金融供給機制。開發性政策性銀行要立足職能定位,在業務范圍內加大對鄉村全面振興重點領域中長期信貸支持。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發揮資金、科技等優勢,加強對縣域支行的信貸資源傾斜。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授信用信管理,綜合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真實融資需求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授信額度,避免多頭授信、過度授信。明確用信標準、優化用信流程、提高用信效率。
七、加強政策保障和組織推動
(十八)強化政策統籌協調。綜合運用貨幣、信貸等政策,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小微、綠色專項金融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鄉村振興債券用于現代鄉村產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規范并優化債券的資金投向和政策支持。綜合運用風險補償、貸款貼息、激勵獎補等方式,撬動金融資源投入鄉村振興。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增信功能,支持“三農”等經營主體融資。
(十九)做好宣傳推廣和監測評估。建立健全鄉村全面振興貸款監測體系,開展糧食生產貸款、種業振興貸款、畜禽養殖貸款、農產品加工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等重點領域的統計,加強分析和情況反映。優化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強化評估結果共享運用。及時總結金融服務鄉村全面振興的創新做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強政策、產品的宣傳解讀,全面反映金融支持成效。深入推進現有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將典型經驗在更大范圍內復制推廣。
中國人民銀行
農業農村部
2025年7月17日
?
編輯:高二山
?
聲明:新華財經(中國金融信息網)為新華社承建的國家金融信息平臺。任何情況下,本平臺所發布的信息均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有問題,請聯系客服:400-61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