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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業高質量發展再添動力!中證協部署自律管理7大任務

新華財經|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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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關于加強自律管理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從完善自律管理體系,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引導督促服務功能發揮,加強合規風控體系建設等7個方面,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

新華財經北京7月11日電(記者閆鵬)11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關于加強自律管理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從完善自律管理體系,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引導督促服務功能發揮,加強合規風控體系建設等7個方面,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明確協會今后一段時期職能定位、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在完善自律管理體系方面,《實施意見》聚焦進一步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需要,完善證券行業自律管理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實施體系,更好發揮協會自律管理的協同和補位作用。同時,優化證券公司評估評價機制,加強對行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的引導支持,激發行業發展活力。

關于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實施意見》督促證券公司提升保薦、承銷、定價能力,優化網下投資者管理,推動形成買賣雙方充分博弈、優勝劣汰的市場化約束機制。其中指出,完善承銷商發行定價能力評價,進一步規范保薦承銷費用收取,研究建立網下投資者評價篩選機制,加強網下投資者報價、申購行為監測,促進形成規范有序的一級市場價格發現機制。

引導督促證券公司將功能性放在首位是《實施意見》中重要內容。如何提供高質量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支持資本市場深化改革?《實施意見》提出9條具體措施。

一是做好規劃、引導和動態跟蹤,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分層分類推進一流投行和投資機構建設。

二是引導證券公司將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納入經營發展長期戰略,探索構建科學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三是引導提升投行綜合金融服務能力,積極參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加大對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的投入,健全投行內控體系,加強中介機構職責邊界和“過罰相當”的責任認定問題研究。

四是持續推動發展債券業務,推動證券公司構建以償債能力為中心的履職體系,在項目承攬、承做、推介、定價、配售、受托管理等各環節不斷提高執業質量。

五是加快發展財富管理業務,加強投資研究能力,支持證券投顧業務轉型,規范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推動優化做市等交易機制,拓展相關業務牌照等。

六是推進場外市場建設,引導證券公司依法合規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相關業務,規范發展柜臺業務,穩慎有序發展場外衍生品市場,發揮風險管理功能,提升市場穩定性,更好服務中長期資金入市。

七是推動證券業國際化,鼓勵優質證券公司依法開展跨境業務,促進數據依法有序流動,更好服務跨境業務需求。

八是強化投資者權益保護,持續完善投資者保護自律規則,進一步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主體責任,持續健全完善證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大投資者教育宣傳力度。

九是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和考試培訓工作,常態化開展行業交流,加強從業人員違規違法分類名單動態管理,強化聲譽約束。

在加強合規風控體系建設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多措并舉推動證券公司加強合規風控,加強債券、衍生品等重點業務風險監測監控,推進場外業務交易報告庫建設,強化場外業務風險監測預警功能,進一步提升風險監測工作的精準性、前瞻性,及時有效發現、化解風險,服務資本市場穩定運行,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持續提升行業網絡和信息安全水平,推進行業機構數字化轉型。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強化輿情監測和管理,傳播證券行業積極聲音,為資本穩定運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進一步加強行業文化建設,大力弘揚和踐行中國特色金融文化,積極提升行業社會聲譽;不斷加強協會自身建設,完善治理結構和監督機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升自律管理能力和會員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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