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就美國對華集成電路領域相關措施發起反歧視立案調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5年9月13日起就美國被調查措施啟動反歧視調查。根據獲得的初步證據和信息,本次調查對象為美國對華集成電路領域相關措施。
新華財經北京9月13日電 商務部發布公告2025年第50號,公布就美國對華集成電路領域相關措施發起反歧視立案調查。
商務部獲得初步證據和信息顯示,美國對華集成電路領域相關措施(以下稱被調查措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七條規定的“在貿易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情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5年9月13日起就美國被調查措施啟動反歧視調查。
根據獲得的初步證據和信息,本次調查對象為美國對華集成電路領域相關措施,可包括:
(一)2018年以來,美國政府基于對華301調查結果,已經或將要對包括集成電路在內的中國產品加征關稅,以及其他可能的禁止、限制或類似措施。
(二)2022年以來,美國政府通過發布相關規則、發送通知函等方式,限制對中國出口集成電路相關產品、制造設備等,限制“美國人”參與中國半導體項目。如2022年10月、2023年10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等發布的規則。
(三)2022年以來,美國政府根據《芯片與科學法》及相關規則,限制相關企業和個人在中國相關領域開展經貿與投資活動等。
(四)2025年5月,美國政府發布新聞和指南,限制使用包括華為昇騰芯片在內的中國先進計算集成電路、限制美國人工智能芯片用于訓練中國人工智能模型等。
此外,美國在集成電路領域,包括設計、制造、封裝、測試、裝備、零部件、材料、工具在內的各個環節以及具體應用場景等,對華采取的其他歧視性禁止、限制或類似措施也在本次調查范圍內。
本次調查自2025年9月13日開始,調查期限通常為3個月,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編輯: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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