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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發文推進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

新華社|2025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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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出,到“十五五”末,煤炭礦區光伏風電產業發展模式將基本成熟,電能替代和新能源滲透率大幅提高,一批清潔低碳礦區將建成,煤炭行業綠色發展動能進一步增強。

新華財經北京11月8日電(記者 王悅陽)記者11月7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于推進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以綠色低碳為方向、科技創新為動力,依托煤炭礦區大力發展新能源,推動構建傳統能源與新能源協調發展新格局,為夯實能源穩定供應基礎、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供重要支撐。

意見指出,到“十五五”末,煤炭礦區光伏風電產業發展模式將基本成熟,電能替代和新能源滲透率大幅提高,一批清潔低碳礦區將建成,煤炭行業綠色發展動能進一步增強。

在主要任務方面,意見從七方面作出部署。一是加快發展礦區光伏風電產業,盤活采煤沉陷區、排土場等土地資源,推廣“光伏+農林業”“光伏+水產養殖”等多元業態,同時統籌推進風電開發。二是推動礦區用能清潔替代,加快生產環節電氣化改造,推廣電動、氫能礦卡,布局充換電站與“光儲充放”一體站,淘汰低效鍋爐。三是推進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因地制宜利用地熱能、太陽能、礦井乏風余熱等,探索多熱源聯合供熱與可再生能源制冷。四是創新綠色能源開發利用方式,建設礦區智能微電網,開展綠電直連與交易,推進節能降碳改造和碳匯林草項目。五是推動煤炭產業鏈與新能源協同,支持煤炭企業向綜合能源服務商轉型,鼓勵煤電與新能源聯營、煤化工項目綠電綠氫替代及CCUS(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應用。六是加強科技創新與人才培育,聚焦煤炭與新能源耦合發電、礦井儲能等關鍵技術,培養專業復合型人才。七是加大政策協同支持,將融合發展納入“十五五”能源規劃,強化資金、金融、電網接入等要素保障。

為確保任務落地,意見明確組織實施路徑。國家能源局將強化行業統籌,完善政策標準體系;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需細化措施、加強指導;煤炭企業特別是高質量發展機制成員單位,要編制實施方案、打造典型案例。同時,各相關方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項目監管,推動融合發展規范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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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姝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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