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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歐盟兩家金融機構采取反制措施

新華社|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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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新聞發言人13日表示,為堅決維護自身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國家反外國制裁工作協調機制批準,中方決定將歐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兩家銀行列入反制清單,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新華財經北京8月13日電 為反制歐盟制裁兩家中國金融機構,商務部13日公布《關于對歐盟兩家金融機構采取反制措施的決定》,自2025年8月13日起施行。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13日表示,為堅決維護自身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國家反外國制裁工作協調機制批準,中方決定將歐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兩家銀行列入反制清單,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發言人說,近期歐盟不顧中方嚴正立場,執意以涉俄為由將兩家中國金融機構列入制裁名單,并于8月9日正式實施制裁,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正當合法權益,對中歐經貿關系和金融合作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發言人表示,希望歐方珍視中國與歐盟及其成員國在經貿和金融領域形成的長期良好合作關系,糾正有關錯誤做法,停止損害中方利益和破壞中歐合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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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幸驪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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